公職人員自己應該公車公用,而不是私用。公車本來就是在公司上班的人,日常工作需要,不是私用。
第壹,公車只能用於公共用途。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要知道公車屬於上班期間公司用於執行公務的車,壹般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上班期間都會用到。但在壹些地方,壹些領導和工作人員可能根本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什麽不妥,公車私用是不對的。明明開著公司的車去買菜,就跟開著這輛車去私用壹樣,根本就沒有原則。
第二,公職人員應該起帶頭作用。
公職人員應該起帶頭作用,因為我們都知道,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本身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很多行動都需要在人民的監督下完成。如果連最基本的引領作用都沒有做好,只會讓人民看到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根本起不到友好的引領作用。單位的車應該是在值班和工作期間使用,而不是作為自己私用的工具,沒有私用的理由。
第三,公職人員不能為所欲為。
現實生活中,國家多年來嚴厲打擊這些行為,很多地方在高標準要求的政策下越來越規範。但是,生活中總有壹些人為所欲為,完全不考慮自己行為的後果,尤其是公職人員。壹旦出現政風問題,肯定會受到人民的監督,受到人民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