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發票稅點如下:
1、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超市若作為增值稅零售業壹般納稅人,稅率為17%,實際繳納稅額為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的余額。若為小規模納稅人,應以銷售額為計稅依據繳納增值稅,征收率為4%。
2、城建稅: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規定,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的稅額,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分別適用7%(市區)、5%(縣城、建制鎮)、1%(其他地區)。
3、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的稅額為計費依據,征收率為3%。
4、地方教育附加:各省所需交納的地方教育附加費用按各省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
超市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其經營規模的大小不同,年銷售營業額達到180萬員以上的可以認定為壹般納稅人,每月按照營業額的17%計算銷項稅,再扣除當月采購取得的進項稅後交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按銷售額4%的征收率計征增值稅,這是流轉稅部分.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三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