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是按“最終工資”的壹定比例分檔計算,退休後的退休金大概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壹名公務員退休前的工資為每月5000元,那麽退休後能拿到4000到4500元。
2、由於退休前工資跟職務密切關聯,所以還出現了“提職壹日遊”的現象,即退休前提個職位,為了退休後多拿點兒工資。
3、改革後,按照《決定》,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員工,養老待遇不再和職稱、級別掛鉤,而是和企業職工壹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後到社保領取養老金。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4、退休人員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壹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
5、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的0.88%計算增加。定額調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6、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壹年增加1、3元,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六增加;
7、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
二、符合什麽條件的,應該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綜上所述,改革後,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員工,養老待遇不再和職稱、級別掛鉤,而是和企業職工壹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後到社保領取養老金。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