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1)企業自評。企業可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判斷。
(2)申請。企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註冊後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3)市級推薦部門審核。縣(區)及市高企推薦部門受理審核。
(4)省級認定機構審核。對各市推薦上報的企業進行審核。
(5)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6)推薦公示。省高企認定機構向國家高企認定辦報備公示名單,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
(7)備案公示。根據公示結果,國家高企認定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將通過備案的名單予以公告:省高企認定機構在省科技廳網站予以發布。
(8)頒發證書。省高企認定機構統壹印制並頒發高企證書。
(9)辦理稅收優惠手續。在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