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符合招聘對象範圍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資格審查及註意事項
(壹)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1月11日9:00至2月10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對照崗位條件,填寫並發送《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專項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附照片,見附件2)本人簽字掃描版,近期免冠登記照(電子版)和相關證件的掃描件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詳見《崗位表》)。
(二)資格審查
1.審查工作要求:2022年1月11日9:00至2月11日17:00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及事業單位負責,並貫穿招聘全過程。招聘主管部門及事業單位對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及時電話確認,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回告。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相關時間節點:(1)《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以此類推);(2)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即2022年2月10日。
(三)關於開考比例的界定
在實施面試前,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免面試直接考核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後,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並及時在招聘主管部門網站及宜昌市人社局上公布。
(四)其他註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壹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內不得變更。
考試安排
本次人才引進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只安排面試。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可以免面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或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在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適時組織實施,面試以面試公告為準,直接考核的考核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壹)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壹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審核通過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外省市在職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並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招聘本單位或主管部門上公布。
(三)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四)考生須持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壹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直接考核人員全部進入考察。並在招聘本單位或主管部門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註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並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發現其他有影響聘用並查證屬實的情形,不得列為引進對象。
考生自願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考察結果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根據考核成績排序和考察結果確定進入體檢人選。並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參照《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考生自願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公示和聘用管理
(壹)招聘單位根據面試(考核)、考察及體檢等情況,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確定擬聘人選,在主管部門網站和市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三)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後下發聘用通知書,各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並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所聘崗位的薪酬待遇。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轉正時按我市專業技術人才單列崗位政策中新進人員可聘用等級予以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於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專項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表
2.2022年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專項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