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偷稅漏稅的車怎麽上牌?
偷稅漏稅的車,估計沒有發票。妳需要車架號,發動機號,完稅發票才能上牌照,所以上不了牌照。
二、汽車4S店常見的壹些偷稅方法
在大多數汽車4S店,顧客買車時都會贈送壹些隨車的裝飾用品,如防爆膜、真皮座套、地板、防盜報警器等。車的檔次越高,禮物的價值越高。在這個環節中,很多企業沒有對禮品費用進行正確的征稅,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的稅收風險:
(1)以低於正常市場價格銷售汽車時,其差額作為給客戶購買禮品的成本,不按正常銷售價格計提銷項稅額。當發現部分客戶對汽車贈送的商品不感興趣時,會從價格上放棄購買贈品的成本,使得售出的汽車價格明顯低於同期和同類產品的正常銷售價格,降低了稅基。
(二)表外實物贈與不視為銷售。
也就是說,相當壹部分汽車4S店只將贈品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或計入銷售費用,不計提相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汽車經銷商經銷低檔汽車,並附贈禮品進行促銷。但是捐贈物品的購買資金和物理去向都是體外循環,賬面上沒有任何痕跡。只有在銀行對賬單和專用發票清單中才能找到線索。
(三)增加買車送保險的費用。
汽車經銷商在“管理費”中收取本應由客戶承擔的車輛保險費,但保險費的名稱卻是個人的名字。如果不符合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這部分費用不能稅前扣除。
(四)銷售收入分解
1.把汽車銷售的錢分成兩部分。壹部分開具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另壹部分開具收據。發票價格小於實際價格,從而隱瞞收入少交增值稅,並造成購車者少交車輛購置稅,或者為了留住購車者,讓其少交車輛購置稅,多交壹些裝修費;2.對進口車收取配額費,不按價外收費申報繳納增值稅。
汽車銷售贈送環節的上述四種偷稅方法,純屬赤裸裸的偷稅,下面兩種方法可以說是稅收籌劃,既符合稅法要求,又達到節稅目的。
(五)禮品與汽車捆綁銷售。
在與客戶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時,只要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汽車價格(不低於市場最低價格)、GPS定位系統、影響設備、坐墊等裝飾物品的數量及其各自的價格,然後按照總價向車主購買者開具汽車銷售統壹發票。
(6)將汽車裝飾產品或贈品作為促銷費用(在取得進項的情況下)要求作為銷售處理,繳納增值稅。但汽車4S店在購買禮品時,要註意向上遊商家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在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時,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有利於減輕稅負。
從上面的解釋我們可以理解,偷稅漏稅的車壹般都是不上牌的,是要處罰的。希望大家能理解。以上是太平洋汽車網邊肖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有疑問或進壹步要求,可咨詢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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