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遊客退稅前,必須確認自己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必須是18歲或以上。
2. 不是馬來西亞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效護照。
3. 購買被征收消費稅的貨品的三個月內不曾受聘在馬來西亞工作。
4. 在馬來西亞國際機場通過航空方式離開馬來西亞。
5. 不是航空公司的飛行職員。
6. 申請退稅的物品必須是離境前三個月內購買的。
7. 必須在同壹家受認可商店購買最少 RM300(包含消費稅)的商品可以累積同壹家商家但不同日期的消費收據。
8. 申請退稅的商品必須以手提或托運行李方式帶離馬來西亞到別的國家
9. 以學生準證在馬來西亞深造的學生也可以辦理遊客退稅。
二、不符合退稅資格的物品是:
1. 葡萄酒、烈酒、啤酒等酒精產品。
2. 香煙、雪茄等煙草產品。
3. 稀有金屬或寶石。(這裏指原產品,珠寶首飾是可以退稅的)
4. 在馬來西亞境內使用過的物品(除了服飾,但必須保留征稅發票)。
5. 法律上註明禁止出口的物品。
6. 不是以手提或托運行李帶離境外的物品(在機場離境才能辦理遊客退稅)。
三、獲得遊客退稅的條件:
1首先必須確認商家是否為認證商家(並非所有商家都可為遊客辦理退稅手續,商家必須符合條件並且已經獲得關稅局認證)。
2在購物時出示有效國際護照,並表示需要辦理遊客退稅。
3付錢時獲取征稅發票。
4向職員拿取退稅單,並確認退稅單上有完整資料。
退稅單上應該包含以下資料:
遊客姓名
遊客護照號碼
遊客國際
抵達馬來西亞的日期
購買商品的日期
征稅發票號碼
所購買物品和數量
包含消費稅的購物總額、可以退換的消費稅額數、處理費額數,以及最後可退換的消費稅總額。
5. 遊客必須在退稅單上註明退稅方式:
a) 現金-適用於不超過 RM300 的退稅額數
b) 信用卡
c) 銀行支票
6. 遊客必須在馬來西亞國際機場離境前在消費稅退還驗證櫃臺(GSTRefund Verification Counter)向海關(Royal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簡稱RMCD)出示征稅發票、填妥的退稅單、離境機票,以及申請退稅的物品。如果物品在準備的托運行李中,必須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向工作人員說明,讓海關查看申請退稅的物品後方可辦理行李托運。
7. 經過海關驗證後,遊客可以領回退稅單,並且:前往退稅櫃臺完成退稅步驟。-想要獲取現金退稅的遊客可以選擇這個方式。將退稅單放入信封(商家提供退稅單時壹拼提供),在海關退稅驗證後的兩個月內將之寄送到退稅處理公司,或投入設立在國際機場GSTRefund VerificationCounter 附近的郵箱內。-在特定機場(關丹)離境或不急著拿回現金,選擇通過信用卡或支票退稅的朋友可以選擇這個方式不需要在退稅櫃臺排隊。
8. 退稅單必須在購物時向商家領取,機場海關官員無法提供退稅單外國遊客贊馬來西亞機場退稅要來馬來西亞多消費馬來西亞第二家園服務中心訊:檳城國際機場的消費稅退稅櫃臺服務啟動了,外國遊客對政府落實消費稅表示肯定,並表示未來會經常來馬來西亞觀光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