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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嚴三實”和“嚴格用權”為題的發言材料

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強調,要堅持以制度管權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能腐的保障機制,對領導幹部提出“三嚴三實”要求。“三嚴三實”既是壹把尺子,也是壹個標準,是新時期領導幹部的修身之本、執政之道、致勝之鑰。

嚴格用權,首先要敬畏,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子曰:“君子有三畏,壹畏天命,二畏大人,三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畏天命。”壹個人在壹個位置上就應該有壹顆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壹個人就會謙虛謹慎,戒驕戒躁,才會知道什麽該避,什麽該守,什麽該止。明代方孝孺說:“凡善畏者,必正直,言而有節,行而止,偶逾規矩而不犯大錯。”只有心存敬畏,才能止步不前。對於領導幹部來說,敬畏觀念不僅是壹種為官態度和為人境界,更是政治素質、黨性修養和紀律的體現。領導幹部要尊重組織,尊重權力,尊重人民,尊重法律。敬畏組織,就是領導幹部必須維護黨中央的權威,無論是思想上、政治上還是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遵循組織程序,服從組織安排,接受組織監督;敬畏權力,就是善待手中的權力,不越權行事。權力是壹把雙刃劍。領導幹部既要敬畏它耀眼的光芒,也要敬畏它無限的鋒芒。敬畏人民,就是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用權為民,不以權謀私;敬畏法紀,就是嚴格依法辦事,不搞特權,管好身邊人。如果壹個幹部沒有敬畏之心,枉法為所欲為,結果只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嚴格用權,就是為公為民,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

古人雲:“為官以正為先,公不為私,正不為邪”。用權是“公”還是“私”,壹直是區分清官和貪官的試金石。今天,黨員領導幹部能否正確行使權力,是否具有強烈的宗旨意識,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的壹個顯著標誌。黨的十八大後,又壹起腐敗違紀案件被查處,壹批領導幹部相繼落馬。大量事實證明,公權私用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擠占了黨和國家的資源,破壞了貪官和幸福家庭的生活,喪失了公信力。“公共生活光明磊落”,“人快樂就快樂;憂民者,民亦憂其憂。”領導幹部要想為公、為民,就必須始終堅持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堅持用權只為解民憂,執權只為解民憂,想群眾之所想,憂人民之所憂,用權不謀私利,用權不忘政,用權有勇,用權永遠謙虛。

嚴格用權,必須循規蹈矩,遵守政治規矩和黨紀國法。

“要想直,就要以自己為準則;如果妳想了解方圓,妳必須遵守規則。”。僅僅靠意識和自律嚴格用權是不夠的,還需要規則的剛性約束和制度的嚴格管理。要遵守規則,就要知道規則,學習規則,掌握規則。在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黨員幹部要學會用黨紀黨規規範自己的言行,組織幹部自覺把黨的規矩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只有講原則,守規矩,懂政策,懂程序,公道正派,嚴肅認真,謙虛謹慎,不搞變通,不買人情,不打擦邊球,才能做到言出必行,形塑形象,才能擔當起選人用人、從嚴治官、嚴格監督管理幹部的重任。權力是法定的,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領導幹部要嚴格用權,就必須樹立法治意識,強化法治思維,走法治軌道。只有樹立法治意識,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促進社會樹立法治觀念,更加自覺地接受全體人民的監督。同時,領導幹部只有不斷強化法治思維,才能養成依法辦事、遇事想辦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靠法律的思維習慣,自覺做到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約束沒有例外,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法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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