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證》需持以下證件:1。戶口簿(包括首頁有“戶主姓名”、“戶名”等內容,個人部分)及復印件;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3.本人學歷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有就業經歷的失業人員需持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決定、介紹信及失業人員復印件);4.居住地社區(單位)出具的失業證明;5.近期同背景1寸免冠照片四張。
辦理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是免費的。城鎮失業人員持上述證明到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辦理。申請人填寫《城鎮居民失業證申請表》,材料由居委會提交。經審核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蓋章並出具證明。
國有企業(或大型集體企業)的下崗工人可以在他們的居委會申請壹張“再就業優惠證”。所需證件與申領《失業證》相同。另外,壹份申請報告(寫下他們什麽時候被解雇和申請等等。)必須添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核實其就業和生活情況後,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擁有《再就業優惠證》後,可以免費參加計算機、會計、美容等培訓班,即在居委會報名填表,上級部門會通知上課時間,學習結束後頒發結業證書。
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實行年檢制度。失業人員每年按規定時間到所在社區免費年檢,年檢蓋章確認當年有效。年檢不合格或逾期不參加年檢的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自動失效。
優惠政策:
(1)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職工持《再就業優惠證》和工商有關部門規定的相關材料,向當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申請減免稅,具體辦法如下:《成都市物價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實行減免相關收費的通知》(成家費〔2003〕89號), 《成都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郭城水寒[2003]165號)、《成都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成稅函〔2003〕23號)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下崗職工按川勞社[2003]7號文件和我市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享受開發農村荒山、荒坡、荒灘的相關扶持政策。
(二)市、區(市)、縣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盡快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具體辦法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程維發〔2002〕39號,以下簡稱《通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四川省實施意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殷誠營發〔2003〕59號)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