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級領導:
我們是河南省洛寧縣公安局的28名正式職工。現在我向大家反映壹下我們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懇請上級領導重視,盡快解決。
1985根據洛陽市公安局的文件精神,我們被選調到洛寧縣公安局工作。1991被洛寧縣公安局錄為正式員工,1992。5月,洛寧縣人民勞動局以國發(1989)82號、鄭宇(1990)54號、洛市人薪(1990)為依據,並下發了紅頭文件,但洛寧縣壹直沒有給我們發放實實在在的工資,解決其他法律保障(養老、醫保等。).
20多年來,我們28位同誌在各自的崗位上不辭辛勞,不辭辛苦,秉公無私。由於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許多同誌因勞累過度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疾病,有三位同誌在崗位上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把他們有限的生命奉獻給了公共安全。但是我們自身的問題從來沒有得到解決,我們甚至不能得到每個月最基本的生活費,更不用說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隨著國家法律政策的不斷完善和落實,作為法律工作者,應該保證他們的合法工資和基本權益。我們已經多次向上級匯報。但是,我們目前的工資問題和其他合法權益始終沒有得到解決。國務院和勞動法早就規定了政策。但是我們真的享受不到,連最基本的工資都沒有。
這幾年,我們多次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我們的實際情況,但仍然無法按照政策為我們解決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問題。2007年3月,洛寧縣公安局從不足的經費中給了我們400元生活費。400元的生活費達不到國家最低標準,更不用說養家糊口。我們的28名員工還在公安壹線工作。在沒有工資和其他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我依然無私地工作。我們只有再次向上級匯報,請為我們解決以下問題。
我們是洛寧縣公安局的全職員工。根據國家政策,我們應該得到全額工資。
根據國務院有關法律政策和勞動法,我們可以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提供法律保障。
洛寧縣公安局28名員工(名單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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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廷賢俞田松濤沈孝武朱年關趙徐新民張桂生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