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旅行社差別納稅申報表怎麽填?

旅行社差別納稅申報表怎麽填?

您好,請填寫申報表,請看圖片,賬務處理如下。

營改增後,很多納稅人在會計處理過程中會感到困惑。在差別化稅收政策下,扣除差額是為了增加收入還是降低成本?下面給大家舉個會計處理的例子。

案例A壹般納稅人旅遊公司* * *收取價款654.38+0.06萬元,其中扣除63.6萬元,稅率為6%,不考慮其他因素。

假設旅遊公司按照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采用“差額開票”的方式,含稅金額為654.38+0.06萬元,增值稅=(1.06-63.6)÷(1.6%)×6% = 2.4萬元,不含稅金額= 65438。付款人只能扣除差額征稅後的24000元。以下兩種賬務處理方法:

首先扣除差額沖抵成本。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差額征稅會計處理的通知》(財稅字[2012]13號,以下簡稱13號文件):

對壹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增值稅退稅銷項稅額”欄,記錄企業因按規定抵扣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企業接受應稅勞務,允許按規定抵扣銷售額和減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與上述增值稅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科目。

說明小規模納稅人只用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代替,省略。

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63.6

貸款:應付賬款等。63.6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營業稅增加額)3.6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3.6

借方:銀行存款等。654.38+0.06萬。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

二是扣除差額增加收入。

會計處理: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63.6

貸款:應付賬款等。63.6

借方:銀行存款等。654.38+0.06萬。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3.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4

第三,分析

兩種方式的比較:

第壹種:成本60,收入100,利潤40,銷項稅6,扣稅3.6,應交稅費2.4;

第二種:成本63.6,收入103.6,利潤40,銷項稅2.4,應交稅費2.4;

哪壹個真正反映了業務的本質?分析如下:

統壹計算:征收654.38+0.06萬元,繳納增值稅2.4萬元,剩余金額為654.38+0.06-2.4 = 654.38+0.03萬元。發票還顯示,不含稅金額為654.38+0.036萬元。

由此看來,似乎應該確認654.38+0.036萬元的收入和2.4萬元的銷項稅額。但從增值稅銷售的真實意義來看,並不是。

銷售環節增值稅是價稅分離制度。比如購買含稅63.6萬元,獲得特價票,價格= 63.6 ÷ (1+6%) = 60萬元,含稅= 60×6% = 3.6萬元。對於納稅人來說,成本是60萬元,因為稅額是3.6萬元,用來抵扣銷項稅,所以不能再計入成本。這個大家都很容易理解。

回到前面的例子,公司采購63.6萬元,其中3.6萬元用於抵扣銷項稅,實際上起到了壹個進項稅的作用。同理,這裏的36000元也不能重復作為成本處理,因為它已經抵扣了銷項稅。不能認為銷項稅中扣除的進項稅不算成本,而是銷項稅中扣除的部分算成本。兩者沒有本質區別。

再看收入,銷售金額654.38+0.06萬元,其中“價”654.38+0萬元,“稅”6萬元,即銷項稅6萬元。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6萬元,但由於進項稅或抵扣稅3.6萬元,只需繳納2.4萬元,卻無法確認銷項稅2.4萬元和收入654.38+0.036萬元,因為應納稅額2.4萬元。

在這裏,很多納稅人被2.4萬元的“銷項稅”搞糊塗了。追根溯源,為什麽會有差別化的稅收政策?根本原因是增值稅是“增值”稅。如果成本部分不能錄入,就變成全額繳納增值稅,而不是“增值稅”。在征管形式上,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也無法以抵扣進項稅的形式申報,所以采取銷項稅抵扣的方式,即“抵扣”的形式。其實只要把3.6萬元的“可抵扣”稅額改成“可抵扣”稅額,結果就非常明顯了。

四。結論

因此,13號文件對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符合業務實質,準確核算相關成本收入等項目,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應遵循其規定。

  • 上一篇:六稅兩費退回的錢如何做賬
  • 下一篇:世界上最難的50個腦筋急轉彎及其答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