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律師函的的重要性是:
1、維護客戶合法權益:律師函通常是為了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而發出的,可以有效地向對方表明客戶的訴求和要求,從而達到保護客戶權益的目的。
2、強化法律意識:律師函的發放可以強化當事人的法律意識,促使其在面對類似問題時更加慎重,從而減少可能出現的爭議和糾紛。
3、預防和解決糾紛:律師函的發放可以在起紛爭前及時發揮警示作用,避免糾紛的升級和擴大。同時,在糾紛已經發生時,律師函也可以作為壹種有效的解決方式,通過協商和談判,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4、增強信譽度:律師函的發放可以體現律師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精神,提升律師事務所的信譽度和聲譽。
律師函催款起訴需要的資料有:
1、委托單位/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2、和律師事務所簽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權委托書。
3、交易合同、發貨單、對賬單或結算單。
4、催款記錄。
5、合同相對方的具體信息、聯系方式、住址等。
律師函催款起訴流程是:
1、寫好起訴狀。
2、攜帶證據和起訴狀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後就會開庭審理。
4、壹審判決後可以上訴。
5、二審判決後可以申請再審。
6、申請再審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綜上所述,律師函的作用包括警示和敦促、引起訴訟和抗辯、為清收欠款提供法律保障等。催繳函則是稅務機關所發出的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具有強制性、時限性等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