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由所在街道、社區的居委會托管負責。根據規定,對於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屬地街道、鄉鎮對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老舊小區要指定社區、村委實施托管,依托專業機構或聘請專業人員實行基本管理服務。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利益的需要。
二、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和責任有哪些
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物業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的使用造成損害,保持房屋及設備的完好;
2、制定和實施管區內的綠化管理條例,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壹個溫馨、優雅的生活環境;
3、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壹個高品質的衛生環境區域,滿足產權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