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是指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年度所得,減去年度費用和扣除項目,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減去當年預繳的稅款,並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結清應退或補的稅款。 為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如在辦理過程中仍有疑問,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各地稅務機關公布的熱線電話進行咨詢;如果遇到壹些個性化的問題,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相關部門的網頁,通過“留言咨詢”模塊進行咨詢或留言。
如果情況確實特殊,也可以去附近辦稅服務廳的年結區,得到稅務人員的幫助。此外,為避免擁堵,稅務機關以壹定方式分批、分階段通知各單位,提醒納稅人在壹定時間段內辦理錯峰。建議您向單位了解相關情況,盡量在約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年結,以獲得更好的辦理體驗。稅法規定,納稅人有責任和義務申報年度決算。要求用人單位辦理或委托專業涉稅機構辦理,屬於“代理”行為;稅務機關按照壹定的規則預填申報表,是為幫助納稅人回憶收入和納稅情況而提供的提醒服務。納稅人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逐壹核對確認,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資料填寫提交後,意味著納稅人對申報資料負有法律責任。因此,在您申報之前,您應認真整理和核對您的相關資料,根據“外匯收支情況,如實填寫;有數據,確認填寫;未發生,不能填寫;按照“有疑必明”的原則填報和申請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