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買房實際繳納的契稅稅率為1%-2%,而《契稅法》第三條規定的契稅稅率為3%-5%。因此,公眾表達了他們對“增加契稅”的擔憂。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史表示,這是對契稅法的誤解。實際上,契稅法基本上是對現有的契稅暫行條例進行了平移,法定稅率沒有調整。而且1%的優惠稅率還會繼續,購房者不會比以前多繳稅。
早在1950,我國就開征了契稅。目前1997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契稅稅率為3%-5%。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8月11日,契稅由國務院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稅率維持在3%-5%。因此,與現行契稅條例相比,新法並未調整契稅稅率。
至於目前1%-2%的契稅稅率,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號規範性文件(財稅[2016]23號)明確提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減按1%和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的個人,減按1%和2%的稅率征收契稅。
此契稅優惠政策執行日期為2065438+2006年2月22日,無截止日期。所以契稅法實施後,這個優惠政策會不會執行,由財稅部門明確。石說,契稅法中的壹些條款表明,上述優惠稅率將繼續執行。比如《契稅法》第六條,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對居民住房需求、企業改制和災後重建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
“保障居民住房需求實際上包括剛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石解釋說,原來的優惠實際上是對剛需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契稅優惠。因此,契稅法明確,國務院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可以按照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這實際上意味著現行的契稅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熱線12366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財稅[2016]23號是同時存在的,兩個文件不沖突。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江鎮表示,明年《契稅法》正式實施後,個人購房優惠政策是否會延續尚不明確,要看相關部門是否會調整優惠政策。稅收法定後,相關調整會在法治框架下更加規範,也會考慮房地產市場等真實情況。
“契稅是個小稅種,但是因為涉及到房產和土地交易,所以大家都特別關註。”江鎮說,契稅的立法精神是根據經濟社會運行特別是房地產形勢的變化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無論是以前的暫行條例,還是現在的契稅法,這壹立法精神都不會改變。
他認為,短期內,契稅法與暫行條例相比不會有太大變化,“它需要壹個穩定的延續。”今後,在中央統壹立法的前提下,要因地制宜地賦予地方壹定的權限。江鎮說,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因地而異。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不同的稅收優惠和稅收減免政策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