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稅法
美國的聯邦稅法很復雜,有不同的稅率和稅,主要取決於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在美國的不同商業活動。
壹.收入來源
收入來源是決定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是否應該在美國納稅以及繳納何種稅的首要問題。壹般來說,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只需要支付他們在美國的業務收入。所謂營業收入大致如下:
(1)利息。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在美國購買美國公司、政府和個人的股票和債券所得的利息要繳納美國所得稅。公司從美國境外購買的股票和債券獲得的利息不適用於美國的稅法。
(2)分紅。在美國的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從美國公司獲得的購買股票的股息也要繳納所得稅。外國公司支付的股息不受美國稅法管轄。
(3)服務收入。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在美國提供服務所獲得的收入必須向美國納稅。
(4)租金、稿費等收入。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在美國出租房屋和設備或允許他人使用其知識產權的收入應繳納美國稅。
(5)房地產。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在美國出售他們的房地產和股票時,必須在美國納稅。
二、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因營業稅產生的法律後果。
美國聯邦稅法對外國人和外國公司按照凈利潤征稅,即公司扣除各種費用後的凈利潤必須納稅。對於外國個人,稅率與美國公民相同。對於外企來說,壹般有兩種情況。如果外國公司在美國設立辦事處,那麽外國公司必須為其在美國的凈利潤納稅。如果外國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公司,那麽該子公司就是美國的獨立納稅人。在這種情況下,外國公司本身不需要繳納美國稅。
美國聯邦政府逐年調整個人所得稅。比如1996,年收入在$2210,000以下,稅率為15%。年收入在25萬美元以上的,稅率為39.6%。對於外國公司,如果凈利潤在7.5萬美元至654.38+00萬美元之間,稅率為34%。如果公司凈利潤在654.38美元+00萬美元以上,稅率為35%。
聯邦稅法明確規定,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壹般來說,外企在美國只買日用品,不算做生意。同樣,外國人在美國只擁有或購買房地產,不被認為是做生意。但是,出租不動產,收取租金,被認為是做生意,必須按照稅法納稅。外國人和外國公司在美國購買股票,享受利息或股息,壹般不被認為是在美國做生意;但是,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作為合夥人之壹參加美國的合夥組織,當合夥組織從事商業活動時,該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也被認為是在美國做生意。同樣,通過在美國的代理人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也被認為是在美國做生意。
三。外國公司的商業活動
外國公司在美國的商業活動可以通過其在美國的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或通過其在美國的子公司進行。如果壹家外國公司通過其在美國的子公司從事經營活動,該子公司被認為是壹家美國公司,其在世界範圍內的收入必須繳納美國稅。壹般來說,子公司凈利潤的30%必須先納稅,年底再統壹結算。因此,當外國公司通過其辦事處或子公司在美國開展業務活動時,必須首先考慮稅收負擔,然後再決定其活動形式。聯邦稅法對外國公司在美國的辦事處或分支機構進行的商業活動的凈利潤征收30%左右的稅。
美國和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雙邊稅收協定。根據這些條約的規定,這個國家給予美國公司壹定的稅收優惠,這個國家的公司通過在美國的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經營活動,也可以享受壹定的優惠。
四。在美國的外國個人所得稅
外國個人在美國從事買賣股票、債券等非商業活動取得的所得,根據美國聯邦稅法,需繳納30%左右的所得稅。根據聯邦稅法的規定,從事此類活動的外國公民不得免除個人費用。比如,外國公民在美國出租房屋,其租金收入扣除日常維護費用後的凈收入,按規定稅率征稅。買賣股票的收入不能扣除其他費用,即必須按照全部收入納稅。這是因為美國政府很難確定這位外國公民是住在美國還是國外,也很難衡量他花了多少錢,這很容易給美國稅收帶來不便。如果外國公民從事房地產投資或出租,其所得將被視為該公民在美國的商業活動,按這種商業活動的稅率征稅。
動詞 (verb的縮寫)不動產稅
根據聯邦稅法,如果外國公司或個人只出售或轉讓其在美國公司的股份,壹般來說,他不必繳納美國所得稅。但是,如果外國公司或個人出售美國公司的房地產,出售房地產的收入應繳納美國的房地產稅。
外國公司在美國出售房產,壹般要交10%作為房產稅。如果是外國個人或合夥企業,他們要預先繳納35%左右的房地產所得稅。
不及物動詞預付稅款(預扣稅)
當美國公司向外國公司或外國人支付利潤或利息時,美國公司必須提前扣除30%的股息,以支付美國的聯邦稅。這壹規定也適用於美國公司向外國公司或個人支付出售股份所得的利益。外國公司在美國的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在向外國人支付利息時也要扣除30%。
七。雙邊稅收協定下的減稅
美國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以促進國際貿易和其他商業往來。根據這些稅收協定,享受稅收優惠的人必須是與美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的公民,並且必須在這個國家擁有永久居留權。如果該居民在兩個以上的國家有住所,他必須與他希望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國家有密切的經濟聯系。對於外國公司來說,只要在簽訂條約的國家註冊,就被認為是簽訂條約國家的公司。
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所在國確定後,如果在美國進行永久的、經常性的經營活動,可以根據兩國簽訂的條約享受稅收優惠。對於與美國簽訂了雙邊條約的國家的公司或居民,在美國的聯邦稅收扣除比例壹般在15%以下。
八、納稅程序
如果壹家外國公司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它必須每年向美國聯邦稅務當局提交非居民納稅申報表。雖然該公民在從事商業活動時沒有取得凈利潤,或者該公民在美國沒有取得收入,或者根據美國稅法不需要納稅,但他仍然要按時提交美國納稅申報表。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國公司也必須每年提交外國公司的稅單。如果這家外國公司通過其在美國的子公司從事經營活動,該子公司將和其他美國公司壹樣,按照聯邦稅法納稅。
如果外國公司或個人的東道國與美國有雙邊稅收協定,他們還應在其納稅申報表中附上個人聲明或介紹,以獲得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