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憑證內容和相應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後,才能提供正式申報所需的退(免)稅憑證、資料和正式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所以只有資料齊全才能申報出口退稅。
增值稅申報包含信息不壹致的部分。所以當出口通關信息的信息參差不齊,以至於本月無法申報或者只能申報部分出口退稅時,兩者的數量就會有所不同,然後出現匯總表第六欄的差異。
計算公式為:出口貨物和勞務免抵退稅稅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差額)=本年度正式申報退稅業務銷售額-本年度增值稅銷售額。根據公式,妳可以計算出妳的報告中的差異是否是由這個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匯總表第6欄的差額可以忽略,可以正常申報和審核退稅。
延伸信息生產企業應根據減免稅正式申報的出口銷售額(不包括本公告生效前按原方法申報的單證不全或資料不全的出口銷售額)計算減免稅,並填寫“減免稅項下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18欄)和“不得抵扣減免稅項”
本公告生效前,生產企業已按原辦法申報單證不全或資料不全的出口貨物、服務和勞務。本公告生效後,他們應及時收集相關文件,進行預申報,待文件齊全、資料通過預申報後,正式申報免稅、退稅。正式申報時,只計算免、退稅額,不計算免、退稅額不得免稅、減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方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