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對個體工商戶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十四條:自然人從事工商經營,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有壹個字號。
第五十五條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族企業,擁有家族財產;無法區分的,由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戶的債務,由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民的財產承擔;事實上,如果是由部分農民成員經營的,則由那些成員的財產承擔。
二、個體工商戶如何納稅?
個體工商戶納稅分三種稅制:查賬征收的稅;定期配額收集;批準的收藏。
個體工商戶納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正確建帳,準確核算。對帳憑證齊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由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對生產經營規模小、沒有建帳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個體工商戶有壹定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壹)征收審核
1,按營業收入繳納5%營業稅。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已繳納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附加按65438+已繳納營業稅的0%繳納;
(4)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2)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
1,銷售貨物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照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還有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4.個體工商戶只有月營業額超過3萬元才需要繳納營業稅。以下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核定征收的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壹般實行定期定額法,即按地區、地段、面積、設備核定壹個月的應納稅額。開票金額少於定額的,按照定額納稅;發票金額超過定額的,應當照章納稅。
三、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流程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由主持經營者登記為經營者,所有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的經營者簽字欄簽字,並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的證明;同時提交參與業務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將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備案。
3.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4.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舉辦者、經政府批準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和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
5.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第五十四條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經依法登記註冊,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有壹個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農村承包經營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族企業,擁有家族財產;無法區分的,由家庭財產承擔。農村承包戶的債務,由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民的財產承擔;事實上,如果是由部分農民成員經營的,則由那些成員的財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