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壹年都有節日,每壹個節日都有慰問品,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慰問品,而是只有某壹些崗位上的人才會有慰問品,但是這些崗位上的人並不會根據實際情況來發慰問品,而是不管效益如何感覺拿慰問品是應該的事情壹樣。我認為各省制定的慰問品發放標準都是不合理的,今年應該取消慰問品發放,把這些發放慰問品資金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接下來我就來講壹講,我認為發放慰問品標準都不合理的三個理由。
壹、今年由於疫情的影響企業經濟效益都不是很好由於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在上半年都是沒有營收的。但是要養活大批的員工,企業壹直處於虧損的狀態,國家稅務決定免征了壹些稅款,這就導致了國家的稅收也在降低,地方政府的資金收入也隨之降低。而有壹批人卻是旱澇保收的,竟然還制定起了節日慰問品發放的標準,用這些錢清壹清欠企業的欠款,可能就會救活壹個企業。
二、有很多地方都發不起工資,員工還在為溫飽掙紮今年年初的時候有壹些餐飲業的公司都存在了倒閉的邊緣,大量的小型店面,實體店都關門大吉了。創業人數的不斷增長,也側面說明了工作崗位很難找。10個創業9個賠,那麽沒有創業成功的剩下的9個就是掙紮在溫飽線上的人,他們拿不到節日慰問品。
三、這些慰問品對於可以拿到節日慰問品的這些人來說,只是錦上添花而已今年還有能力發放節日慰問品的單位肯定是不確定是不是慰問品的,這些慰問品的發放標準只能買到壹些對於他們來說比較廉價的東西。所以不如將這些,以他們的名義拿出來,做壹些更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