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定稅的標準根據當地稅務局規定和個體戶實際經營情況而定。例如,個體工商戶按月納稅時,若月銷售額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間,需按規定繳納稅款;若按次納稅,每次(日)銷售額在300元至500元之間時同樣適用。不過,如果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則可以免征增值稅。此外,個體戶銷售不動產時,起征點為10萬元。個人所得稅方面,年度起征點為36000元。具體稅率則依據個體戶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不同級別,例如不超過1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5%,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
個體戶稅收類型:
1、營業稅:適用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個體戶;
2、增值稅:適用於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個體戶;
3、企業所得稅:針對個體戶的營業收入征收;
4、城市維護建設稅:基於營業稅或增值稅的征收額進行計算;
5、教育費附加:同樣基於營業稅或增值稅的征收額進行計算;
6、地方教育附加:根據地方政府規定,基於營業稅或增值稅的征收額進行計算;
7、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收入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個體戶定稅的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稅務局的規定和個體戶的實際經營情況來確定,包括銷售額、銷售不動產和個人所得稅等方面的考慮。稅率也會根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級別而有所調整。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第二條
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並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