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購置稅為10%征收標準。
摩托車購置稅的繳納車主可以到相關稅務部門進行繳納,買摩托車本身不需要交購置稅,購置稅是上牌時交的,不交不能上牌,除非妳不上牌,上牌就得交。稅額是機動車發票總金額扣除17%後的10%,即相當於車價的百分之八點幾。
新購置稅法規定,車輛的購置稅為10%征收標準。車主購買車輛以計稅價格為計稅的依據。計稅價格是車主支付給銷售商的全部價格和價格以外的費用,不包含增值稅。
壹般市場上銷售的車輛的發票都含有增值稅價格在內,所以在計算購置稅的時候要先扣除17%的增值稅。
擴展資料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指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其中購置是指購買使用行為、進口使用行為、受贈使用行為、自產自用行為、獲獎使用行為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並使用的行為,這些行為都屬於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具體是指:
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
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既包括中國公民又包括外國公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