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銷售合同示範文本1
甲方(買方):
乙方(供應商):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建設廈門大學路176號地標性精裝房項目;從乙方購買實木地板..達成以下材料安裝協議並簽署工程合同。
第壹條甲方采購的木地板信息:
第二條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大寫人民幣。
2.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人民幣大寫和小寫)作為定金。
3.乙方應根據需求計劃供貨,在貨物到達施工現場並經甲方確認後供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貨款的%(人民幣小寫,人民幣大寫)。地板
4.乙方按工程要求安裝並驗收後(按第九條第2項驗收合格後);甲方按實際安裝面積計算費用,安裝材料損耗在國家認證範圍內,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貨款的%(人民幣小寫,人民幣大寫)。
5.經雙方協商,工程結算時,甲方將按合同總金額壹次性收取乙方質量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質量保證金應在壹年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壹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和費用
1,供應商負責運送到指定的施工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2.供應商應對供貨期間的任何意外損失負責。
第4條供應商的責任
1,提供合格產品。確保產品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2.確保交貨和安裝周期。
3.供應商應在確認支付定金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買方提供產品證書和檢驗報告。
第五條買方的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有地面保持平整幹燥;每平方米的高度差不超過兩毫米。
2.在施工現場,甲方應指示或說明電纜、電線和水管的隱蔽工程和埋設位置。(乙方對任何問題或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場地;免費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指定臨時倉庫供乙方使用)。
4、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否則,供應商有權自行處置其產品,並享有起訴權和其他相關權利。
5.樣板間外如有異常(榻榻米、三角形、弧形),公寓單價增加/㎡作為損耗、輔材、人工、五金等費用。
6.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樓層分項工程不存在管理費和項目合作費。
第六條工期延誤
1,工程量變更,雙方協商工期。
2.施工現場封鎖,本工程工期不能因電網改造而順延。
3.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誤,雙方另行協商工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任何壹方無正當理由違約(不可抗力除外),應承擔合同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按日計算)。支付對方違約金。
第8條爭端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解決。
第九條驗收協議
1.建築號由甲方提供
2.乙方負責按規範安裝,甲方組織人員封存樣品(樣品室);樣品室是公認的標準。
3.安裝完成後,甲方組織人員驗收壹套樣品作為標準,並上交另壹套樣品。
第十條其他協議
1.如果由於交叉施工或人為因素(如水管爆裂、漏水、開關插座維修等)造成地板損壞。)安裝驗收後,地板需按市場價元/㎡更換,人工輔材費另計。
2.合同外新增的工程量和材料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作為正式合同和結算依據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保證金支付到供應商賬戶後的同壹天生效。
4.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地板使用壽命的維護保養說明。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項目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木地板銷售合同示範文本2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買方(甲方)和賣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主題名稱
測量
測量單位
計數數量
壹價
金娥
人民幣總金額(以下簡稱“合同總金額”)大寫:¥元;
2.制造商和商標
3.交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的進場日期為準..
4.質量標準及驗收乙方提供的標的物質量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的質量標準是:
5.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將全部標的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6.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將標的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以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壹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標準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和期限
9.1結算方式和時間:
9.2乙方指定其員工(具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為唯壹授權代理人,接收甲方的合同款項,代理人變更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9.3甲方的每壹筆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經稅務機關認可的發票為依據,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要求的合法發票,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10,違約責任
10.1若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付款,則應按每天人民幣/天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並征得乙方同意。
如乙方未能按時交貨,乙方應按每日人民幣/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乙方立即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份,雙方各執壹份
13.解決爭端的方法。如因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如果談判失敗, 雙方同意執行下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條款 _ _ _ _ _ _ _ _第二種方式:任何壹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中關於管轄權的約定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撤銷、解除或本合同中權利義務的轉移而改變。
14,其他條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地址和電話(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地址和電話(蓋章)
木地板銷售合同示範文本3
賣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買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訂單金額和技術參數
乙方向甲方訂購的地板總價值為人民幣元。表中列出了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和總價:
第二條定金或預付款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定金_ _ _ _ _ _ _ _ _ _;2.預付款為人民幣_ _ _ _ _ _。第三條驗收方法
驗收方式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如產品的設計、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經乙方同意用戶,且產品不能按質使用,甲方負責保修、退款、換貨,如交貨時間延誤, 甲方應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的違約金(註:木地板為天然材料,自然色差不預更換。 )
2.當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時,如有必要,乙方應按數量補足所缺部分,如有不符,可退貨。退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需要,甲方未能交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如果產品的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4.木地板是半成品,只有通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完整的產品。如果甲方安裝售出的地板,安裝費另行協商。如安裝部分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中途變更產品的設計、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_ _ _ _ _ _ _ _ _ _ _ _支付違約金
2.如果乙方中途退貨,應提前與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退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不同意退貨,乙方仍應按合同接收貨物。
3.如乙方未能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壹天,乙方應承擔總付款金額的_ _ _ _ _ _ _的違約金。
4.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發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乙方應承擔損失、運輸費用及違約金_ _ _ _ _ _ _ _ _ _。
5.如乙方自行施工安裝,甲方負責終身維護,維護費用另議。因擅自改變安裝程序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第六條變更產品技術參數的協商如果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顏色、規格、質量和包裝時,甲方應提前_ _ _ _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條款,任何壹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壹方獨立變更或修改本合同,另壹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接收貨物,並可要求變更或修改本合同的壹方承擔壹切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的通知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說明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原因。
第9條爭端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失敗,任何壹方可將爭議提交至:
1.消費者協會申請仲裁;2、人民法院。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11條未涵蓋的事項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其他補充條款附於本合同。所有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份。
締約壹方: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蓋章)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蓋章)負責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
簽約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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