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見的跨年發票就是員工2022年費用,2023年才來報銷。這種情況,會計處理上壹
般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
稅務上,可以在2023年5月31日前的匯算清繳進行補扣除。同時,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追補稅前扣除的追補年限是不得超過5年。
如果員工去年12月的相關差旅費用,發票已經取得,但是因各種原因只能在元旦後才能來報銷。這種情況下,建議財務人員可以獲取相關金額先做預提處理,比較省時省力。
除了常見的報銷情況之外,還有很多情況是因為各種原因沒在當年取得發票,導致了跨年發票的產生。具體都應該如何處理呢?我們給大家區分了三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錢已經給對方了,對方因為各種原因沒給開票。
在會計處理上,在付款的時候計入“預付賬款”或者“合同資產”科目,在當年年末不需要進行調整。
在稅務處理上,預繳年末季度所得稅的時候,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稅前扣除。不過需要提醒大家的時,在匯算清繳結束前,需要取得相應真實有效憑證才行。
第二種情況:貨物收到了,但是沒有收到發票,同時相應的款項也沒有支付。
這裏需要區分壹般貨物和固定資產:
1、對於壹般貨物,會計上按合同金額暫估入賬,確認相關負債,在次月的時候進行沖銷,收到發票後進行成本費用確認。
稅務上,對於增值稅來說,年底沒有取得發票,沒有納稅義務,在年後取得發票後進行進項稅確認。對於企業所得稅來說,可暫按賬面金額進行稅前扣除,匯算清繳結束之前補充憑證。
具體的詳細操作,我們用壹個例子來給大家展示:
學稅公司在12月采購了壹批材料,合同上價款10000元,增值稅1300元。同時,學稅公司在12月31日收到了這批貨物,並在次年1月10日收到對方開具的發票,同時在收到發票的當日支付了相應貨款。那麽,學稅公司如何處理相應的財稅事項?
相應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可以參照下圖所示:
2、對於固定資產,會計上可以暫估入賬,並計提折舊。等到取得發票之後,對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同時按調整後的賬面價值計提折舊。已計提的金額,不用進行調整。
稅務上,依據國稅函〔2010〕79號,暫時沒有取得發票的固定資產,可以依據合同金額計入固定資產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如果實際折舊和暫估折舊存在差異,則需要在取得發票的時候進行調整,並且調整需要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12個月內進行。
這裏需要註意,即便沒有發票,暫估計提的折舊也能稅前扣除,並且不受壹般成本費用的那個“匯算清繳結束之前”時效的限制。
第三種情況,對方破產了、倒閉了、跑路了導致無法取得發票。
這種情況就需要確認壞賬處理了,稅務上如果有資料可以證明支出的真實性,可以稅前扣除。
證明資料包括:對方註銷的證明、破產的公告,合同、協議,非現金付款憑證,物流運輸證明資料,出入庫憑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