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未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
1.定義:
又稱納稅人和“納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負有直接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國家無論征收什麽稅,都要由壹定的納稅人承擔,否則就不是稅。因此,納稅人是稅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壹。稅種是指不同的征稅對象和納稅人,是區分壹個稅種與另壹個稅種的主要標誌,也往往是稅種名稱的由來。
2.分類:
自然人
是指具有權利主體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財產權,承擔義務,能夠向法院和仲裁機構起訴和應訴的個人。無論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國民還是外國人,都是自然人。
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公民。
法人
是指具有獨立的組織機構和獨立的財產,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在中國,壹切有獨立預算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有獨立經費的社會團體和獨立核算的企業都是法人。
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的同時擁有自己的權益,如依法享受減免稅的權利、要求稅務機關依法為其經濟活動保密的權利、依法提起稅務訴訟的權利等。稅務機關應自覺維護納稅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