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存根的數據收集
事項描述
納稅人在增值稅申報前,每月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提交存根聯納稅申報表信息。
這件事是國稅的事。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
地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查詢。
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處理時間限制
(壹)納稅人辦理時限。
對於增值稅納稅人在申報截止日期前。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內容即時完備。
提交信息
1.概況
序列號
數據名稱
原件/復印件
副本號
評論
1
發票存根聯與電子數據(ic卡、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u盤)聯動。
1
2.因開票計算機或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損壞等原因無法報送電子數據時,稅務機關應通過掃描、重錄等方式采集數據。
序列號
數據名稱
原件/復印件
副本號
評論
1
發票存根
原稿
1
掃描輔助記錄
處理過程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5號第19號)
《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采集管理規定》(國稅發[2003]9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技巧
納稅人應在申報納稅期間,匯總上月開具的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