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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的對象和內容

1,納稅申報對象

納稅申報的對象是指哪些人應該進行納稅申報,主要包括:

(1)正常應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壹般情況下,納稅人必須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如實申報納稅。

(二)應當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享受減免稅的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在減免稅期間也應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填寫納稅申報表,以便於減免稅的統計和管理。

2.報稅表的內容

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二是與納稅申報相關的資料或文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時,應當明確填寫稅種、稅目、應稅項目或者應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和標準、應納稅額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納稅期限。

(2)納稅人在報稅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納稅申報表。它是由稅務機關打印、納稅人自行申報的書面報告,由於計稅依據、計稅環節、計算方法的不同,其內容也有所不同。

②財務會計報表。它是根據反映生產經營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按照規定的指標體系、格式和順序編制的反映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在壹定時期內經營活動或者預算執行結果的報告文件。不同的納稅人由於生產經營內容不同,使用的財務會計報表也不同,向稅務機關報送的種類也不同。

③其他納稅信息。比如與納稅有關的經濟合同、協議;固定工商業戶外經營稅務管理證明;境內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個人工資收入證明等。

(三)扣繳義務人申報納稅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

②其他相關材料。通常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法律文書;經濟合同、協議、章程等。與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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