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納稅主體是指什麽

納稅主體是指什麽

納稅主體是指什麽如下:

1、納稅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進行稅款繳納行為的壹方當事人。狹義的概念中,納稅主體僅指納稅人;廣義的納稅主體概念中,將在稅收征納活動中,所履行的主要義務在性質上屬於納稅義務的有關主體均稱為納稅主體,包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等。

2、納稅主體享有知情權、保密權、稅收監督權、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申請延期申報權、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等權利。賦予納稅主體的地位,有助於明確他們在稅收征納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

納稅申報的期限有多久

1、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以壹個月為壹期納稅的,於期滿後十日內申報,以壹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為壹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壹日起十日內申報並結算上月應納稅款;

2、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預繳所得稅申報;內資企業在年度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

3、稅法未明確規定納稅申報期限的,按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期限申報。

綜上所述,征稅主體又叫征稅人,是指在稅收法律關系中行使稅收征管權,依法進行稅款征收行為的壹方當事人。在我國,征稅主體的具體部門有: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和海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 上一篇:免稅商品與免征增值稅的區別
  • 下一篇:在新註冊公司的最後要申報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