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納稅人狀態非正常什麽情況
稅務登記顯示納稅人狀態非正常是納稅人存在有違反稅務繳納規定的違法行為。非正常戶壹般都是未按期申報,催報沒來且無法找到經營場地,無法找到相關人員的情況下,當月月底會轉非正常戶,3個月沒有轉為正常戶就會強行註銷稅務登記證。
二、非正常企業如何解散
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前來履行納稅義務或被稅務機關追查到案的,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進行違章處理、流失發票繳銷、欠稅清繳後,在綜合征管軟件中進行非正常戶解除處理。
對沒有欠稅且沒有未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的,稅務機關可以註銷其稅務登記證件。
三、納稅人發生下列情況下納稅人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
納稅人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納稅人逾期不改正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並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
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逾期未申報行為接受處罰、繳納罰款,並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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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