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數申報流程:
1、等待社保局通知。壹般要調整新的社保基數,社保局的相關群裏會有正式的通知,以及社保局會下發正式的紅頭文件,以正式的文件為準,而不是盲目去調整新的基數,以免影響整個單位員工的合法權益;
2、去社保局拷貝相關表格。正式通知下來後,要跟部門領導確定這個調基數的事情。然後去社保局相應窗口拷貝表格。並把表格打印出來;
3、按照文件要求算出新的社保基數。文件會告知新的基數的計算方法,最低檔未達到也要按最低檔執行繳費;
4、通知單位職工簽字。待新的基數算出來後,把拷貝回來的表格打印出來,按照上面的人員名單進行告知用戶調基數的事情。如果方便可讓職工自己確認簽字,不方便要征求用戶的意見以便代簽;
5、準備好人員變動表。如果當月有人員新增或減出變動表,要記得提前準備好人員變動表蓋好章。申報的時候備用;
6、社保局新基數申報。接下來就可以把職工確認簽名表,以及承諾書蓋好章,還有電子版的壹起帶過去進行申報。工作人員會按照電子版的數據導入進去,進行新的社保項目繳費計算,並申報,把保險明細拷貝給用戶。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壹)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壹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