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用人單位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和非生產經營單位批準成立證件或其它核準執業證件及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開戶行及銀行基本帳號和單位公章。
二、用人單位帶勞動合同書、勞動者就業證、單位公章到合同備案櫃臺辦理相關手續。
三、用人單位帶《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勞動合同備案表》、單位公章到社保中心做新單位參保登記,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填寫《參保人員花名冊》,辦理人員參保。
四、用人單位次月10日-15日之間到地稅局開會,會上將告知社保扣費相關事宜。其中個體工商戶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銀行賬號的,到工行或者商行、農行開壹張存折(存折要能設置密碼並具有結算功能,通存通兌),同時需帶稅務登記證與銀行簽訂涉稅賬號確認,辦妥後請將資料帶到稅務局法規科進行賬號登記。
單位新增人員參保流程
壹、單位帶勞動合同書、本市戶口勞動者的就業證(外市戶口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公章到合同備案櫃臺辦理相關手續。
二、到社保櫃臺填寫《南京市社會保險在職職工花名冊》辦理參保手續。
註:有補繳保險的,社會中心需留存壹份勞動合同書。
單位減少人員中止保險流程
壹、用人單位帶最後壹期勞動合同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本人辭職的,還應提供其書面辭職申請)、單位公章到失業保險櫃臺辦理終解備案。
二、到社保櫃臺填寫《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申報表》辦理暫時中止保險手續。
註:單位轉出最後1人時必須提供當月繳費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