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江南六區戶籍滿5年的城鎮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規定標準以下(現執行標準為:中等偏下收入低於3333元;低收入低於2083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規定標準以下(現執行標準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財產在規定標準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3人戶低於20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23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7萬元;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3人戶低於15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17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3萬元);
(5)家庭車輛在規定標準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12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認定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8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認定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新就業人員申請條件
(1)具有南京戶籍;
(2)獲得大中專院校本科及以上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畢業未滿5年;
(3)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規範、完備,並有穩定收入;
(4)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條件
在本市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已辦理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的用人單位從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工作和收入穩定,勞動(聘用)合同規範、完備;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積分落戶基本條件;
(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南京公租房申請材料1、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賃住房的材料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及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和***同承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
(2)戶口簿或其他居住證明;
(3)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4)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
(6)所需的其他材料。
註:新就業人員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2、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賃住房的材料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及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和***同承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
(2)戶口簿或其他居住證明;
(3)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4)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
(6)所需的其他材料。
3、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賃住房的流程:
(1)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2)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本;
(4)家庭成員婚姻情況證明;
(5)需提交的其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