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在南寧市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流動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發放居住證:
(1)居住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 * *租房,或前往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或出差;
(二)現役軍人;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地區的居民,華僑、外國人、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辦理居住證。
搬運材料
1.個人申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地址、就業(業務)、就讀證明等。,可以通過選擇其中壹個來處理;
(3)本人壹年內壹寸彩色照片(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4)填寫完整的《南寧市居民信息登記表》。
2 .集體申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學校的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等。);
(2)申請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或學校出具的在宿舍住宿證明(宿舍居住在租賃房屋的,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戶籍居民名單和就業或學習證明;
(5)填寫完整的《南寧市居民信息登記表》。
另外:居住登記以集體方式申報的,由用人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南寧居住證申報證明材料大全
處理過程
(壹)受理單位應當當場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需要補正的材料當場壹次性書面告知。
(2)將申請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輸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在本地區首次申領該證。首證免費,非首證收取每證20元費用。
(3)綜合人像和個性化信息,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區公安局制證中心,安排制證。
(4)出具承兌回單。
擴展數據:
居住證是中國壹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所做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措施,最終形成中國的國民“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14年10月,北京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取代現行的暫住證。同年2月4日65438,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