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2022年個體戶45萬以下免個稅

2022年個體戶45萬以下免個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5萬元(含15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45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按季納稅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15萬元(按季納稅45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按季納稅45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壹)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並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並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 上一篇:2019蘇州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拆遷補償標準(全文)
  • 下一篇:基金從業選考科目考什麽?附學習建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