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系統***有稅務人員210人,局機關內設8個科室,下轄7個征管分局,壹個納稅服務中心,壹個稽查局。 (壹)、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信訪、提案辦理、保密、安全、衛生工作;負責行政崗責體系規範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工作規則;負責物品(含制服)采購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室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錄用、調配、定崗定責、考核、任免、獎懲、工資、福利等工作及臨時用工管理,負責人事檔案及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能級管理工作;負責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學歷教育核批和職稱審核評定;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批報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和系統內的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基層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負責幹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和各類培訓的計劃制訂和組織管理;負責系統內工作綜合考核;負責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黨建、團建、工會、婦女、群眾工作;負責地稅系統工會經費管理、扶貧濟困、民事調解,維護關心幹部職工利益;負責地稅系統黨風建設和各類文體活動的組織開展;負責本部門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全系統內紀律檢查、執法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黨風、政風、行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負責辦理舉報、投訴地稅機關和地稅人員的人民來信來訪工作;查處地稅機關和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部門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政業務和稅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單項稅種的征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外(國際)稅收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和私營企業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府規定和委托的社保費和各項基金的征收(代征)管理工作;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文件;負責稅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鑒定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簽會辦、備查備案工作;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的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的管理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負責執法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征收管理科
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制定加強行業稅收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源監控、普通發票、稅控裝置、納稅評估和“三代”單位等管理工作;負責緩繳、欠繳、滯補罰稅款的管理;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負責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稽查選案工作;負責各項年檢工作;負責業務崗責規範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負責《征管信息系統》的應用管理與拓展工作;負責征管信息數據的日常采集、錄入、維護等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計劃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的預測與分析、編制、計劃任務的分配、下達和考核;負責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稅費基金的解(劃)繳入庫管理;負責計會統相關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印制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經費(含工本費、代扣代繳手續費)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專項費用的核撥和監督;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庫的統壹管理、校對、加工、分析和發布;負責需統壹處理的專項信息、數據集中錄入、校對、傳輸等管理工作;負責地稅系統應用軟件的開發工作,按業務需求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方案制定、發放、安裝、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應用軟件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對地稅重點納稅戶的稽查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稅收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檢查業務的指導和檢查質量的考核工作。實施稽查工作的管理、監督、指導;擬定稽查工作計劃;制定專項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舉報案件的查處以及大案要案查處;負責市局審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與公安駐稅辦的工作聯系、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