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壹條未經批準設立出版物出版、印刷、復制、進口、發行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復制、進口、發行活動,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刊名稱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權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出版物、違法所得和用於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非法經營額654.38+0萬元以上的,處5倍以上654.38+0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654.38+0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如何申請序列號
應用技巧和註意事項
壹般需要先辦六期以上的雜誌。壹般采用的形式有:叢書、合作出版、書號、光盤號、增刊、內部確認。要求發行量消費經濟20000以上,技術經濟5000以上,學術1000以上(不少於500,國內發行量500左右的學術期刊有幾百種)。但是很多期刊通過這樣做說服或者找到主管單位,肯定有壹個過程。申請時壹般會成立新的主辦單位,最好是事業單位或公司制,以滿足要出版的期刊的出版目的。很多人掛在當地市總工會,紀委,政法委,編委。他們壹般會成立專門的組織如XX經濟發展中心、XX企業戰略研究會、XX人才研究會、XX職工技術改革研究會、XX企業文化研究會等。最好是適合發布內容的機構。我知道有個紀委辦的文摘雜誌,他們的主辦單位是XX戰略研究會。
序列號申請費
期刊是壹種社會公共資源,其數量是有限的。壹般情況下,手續費用很少。但是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存在總量平衡的問題。因為數量有限,殼是有價格的。根據測評,消費經濟價格在654.38+0萬以上,技術經濟價格在50萬以上,學術類價格在30萬以上,新聞類價格在654.38+0.50-2萬以上,應用數量在200萬-500萬之間。這是對現有發行號具體情況的最低評估,需要請出版部門高層協助制定可以交易的價格。但是有很多學術範疇是可以改變的(比如新聞),所以價值很高。我的分類是基於壹種國際分類方法。非經濟類相當於大眾期刊,技術經濟類相當於小眾期刊,新聞類是指出版周期在2周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