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發放職工福利涉及什麽個稅風險?
職工福利相關的個稅風險,財務人員需關註以下三個方面:
1、差旅費過高
目前部分企業為了規避個稅,在福利費科目下不直接設置旅遊補貼、交通補貼等項目,而是壹並計入差旅費,甚至把壹些獎勵員工的旅遊經費也放進該科目,妄圖和真實的差旅費混在壹起蒙混過去。但這樣做註定是存在風險的,差旅費過高,極其容易引起稅局關註,壹旦被稅局翻查憑證,難逃嚴懲。
2、工資通過福利費發放
有些財務人員為了減少高薪人員的個稅,會把高薪人員的部分工資做進福利費中,要求員工拿發票來報銷獲取獎金,以達到節稅目的。但這樣也肯定是行不通的,過高的福利費會引起稅局的註意。
3、現金發放福利
有些財務人員認為通過現金發放福利,就不需要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了。但其實,單位不論采取現金形式還是發票報銷形式發放給個人的補貼或補助(免稅或不征稅特殊情況除外),在實際發放當月應並入職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哪些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1、按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2、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
3、生活補貼;
4、救濟金;
5、撫恤金;
6、工傷補貼;
7、差旅費津貼;
8、誤餐費;
9、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
10、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
11、生育津貼;
12、供暖費補貼等。
職工福利費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