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句話說,如果妳沒有提前繳稅,即使妳的年收入低於1.2萬,妳仍然需要繳稅。也就是說,妳的年收入不低於654.38+0.2萬元,不用交稅,不用分錢。
很多人年收入不超過654.38+0.2萬,但是在稅務登記簿上會有個人納稅記錄,這個稅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是不會退給妳的。
所謂年收入不到1.2萬。如果依法預繳稅款,可以免於最後申報(繳稅),不需要繳稅。
有人說:能不能提前通知公司我平時不用交稅,讓他們明年直接做稅務對賬,這樣就不用交稅了。分我的稅?
比如小王年收入110000元,沒有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大致來說,需要預付2480稅:
妳可以這麽想,其實稅務局也是這麽想的。另外,這是鎖著的:
因為單位必須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如果單位只給妳發工資,不代扣代繳,企業會被罰款。
另外,如果有的單位真的硬著頭皮不給妳預繳個稅,那麽妳在結算時就享受不到“不超過1.2萬免結算”的待遇。
但理論上,有壹種方法可以獲得654.38+0.2萬年的收入份額而不用繳納個人稅:
比如同樣年收入110000,但是有兩個單位同時給妳發工資,壹個單位給妳5萬,另壹個單位給妳6萬。這樣扣繳的時候就沒有個人稅了。對賬時發現保單年收入在654.38+0.2萬以下,沒有繳稅,所以不需要繳稅。
從理論上講,可以提前墊付,雙方單位都按照規定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通過對賬,還可以少繳稅。
但前提是妳能拿到兩個單位的工資。
至於有沒有規劃的空間,有沒有差距,就不深入討論了。本文只是討論,給妳壹個思路,不作為實際操作的依據。如果任何人有涉稅風險,我們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