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的臨界點是什麽
2011年9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按七級稅率計稅。如果年終獎處於1.8萬、5.4萬、1.8萬、42萬、66萬、96萬的臨界點,年終獎增加1元甚至1分,稅後收入反而減少。最極端的是給1元8萬多。
年終獎臨界點的計稅依據
據稅務專家介紹,年終獎的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5]9號文件《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的通知》。個人取得年終獎時應按照1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可以這樣看。將應納稅所得額除以12(壹年12個月)的結果,根據稅率表進行核對。具體算法有兩種,看發年終獎當月的工資收入是否大於3500元個稅起征點。
年終獎臨界點的計算方法
3500元以上
月收入高於(或等於)3500元的,適用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員工當月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適用稅率按照12除以個人當月獲得的壹次性獎金的商確定。比如年終獎不超過18000元,除以12且每月不超過1500,適用稅率為3%。比如妳的月工資收入超過3500元,拿到8000元的年終獎,妳要交稅:8000×3%-0 = 240元。如果妳拿到12000元的年終獎,妳要交稅:12000×3%-0=360元。
不到3500元
發放年終獎當月職工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的,應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全年壹次性獎金——“當月工資收入扣除費用後的差額”。
然後計算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12,利用結果根據表2查出稅率和速算扣除。
第三步,計算要交多少稅: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所以對於年終獎,我們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納稅,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當然,我們需要明確這個臨界點,可以通過壹些合法的方式來規避,這樣才能合理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