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寧波發布了寧波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公告,當然電子專票樣式和使用方法等也做了相關的規定,本月伊始已經開始實行了,這壹政策也是經國稅局批準的,不僅能夠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還能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壹下具體規定。
1、電子專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寧波電子專票由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寧波市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
2、電子專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為寧波市代碼3302,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3。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3、寧波市稅務局依托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電子發票公***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服務。
試點納稅人應當使用稅務UKey開具電子專票。稅務機關向試點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
4、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寧波市海曙區和慈溪市試點推行電子專票。試點納稅人由寧波市稅務局在納稅人自願參與試點的基礎上選擇確定,具體名單由寧波市稅務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布。
5、試點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既可以開具電子專票,也可以開具紙質專票。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的,試點納稅人應當開具紙質專票。試點納稅人在試點期間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僅限於寧波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6、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
7、受票方取得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應當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發票用途。
8、納稅人以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稅收憑證的,應當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專票。
以上就是寧波電子專用發票規定的有關內容,此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這裏有必要提醒大家壹點,電子的原件要留存,憑證還是需要打印紙質,希望各財會人員能關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