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買方不是首次購房;
(3)車庫;
(4)非普通住宅(商業用房);
(二)房產契稅的收費標準主要分為幾種情況:
1、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個人購買改善性住房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壹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個人購買第三套房
如果購買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數:不管房屋面積大小是多少,房子契稅稅率都為3%,沒有減免的情況。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三)享受契稅下調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契稅征收標準90平米以下的是壹個征收標準,90
144平米之間的是壹個標準,144平米以上的是壹個標準。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
(四)壹般實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稅的兩倍,即3
4%。註:家庭唯壹住房並不壹定是首套房,比如買了套房子又賣了,再購買住房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確實只有壹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請家庭唯壹住房。契稅稅率實行3%~5%的調整幅度。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
房產稅什麽時候交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裏“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征免。企業撤銷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可暫不征收房產稅。對撤銷後,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征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5、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規定 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