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不動產房地壹體化改革,農村居民宅基地和房屋統壹登記確權,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從根本上保障了農村居民宅基地和房屋的權益。
2.城鎮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
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宅基地遵循“地隨屋走”的原則,城鎮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從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並進行確權登記,充分保障了農村居民和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的基本權益。根據“地隨房走”的相關原則,有幾類不動產是不能繼承的,比如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建造的房屋、沒有農村戶口的居民購買的宅基地、危房等。
3.並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確權。
未經批準或不符合規劃建設的宅基地房屋(如在耕地上建房或違反生態保護紅線控制要求建房)今後可能被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常年無人看管的危房、超過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終將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小產權房,城鎮居民私人購買的宅基地,因為農村宅基地只允許在村集體內部流轉,需要辦理正式的房屋過戶手續。非農村集體城鎮居民在農村買地建房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壹戶以上的宅基地,超過規定面積的宅基地,全家都把戶口轉到了市裏,這種情況將無法享受宅基地。
4.宅基地有償使用
國家明確提出對農村居民合法擁有多套住房的壹戶壹戶進行登記,這項政策正在逐步試點。但對非法擁有“壹戶多房”、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村居民,征收宅基地使用費。
5.宅基地的開墾和收回
目前,國家正在推進農村無主房屋和倒塌房屋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閑置、塌陷兩年以上的宅基地將被收回,並結合當前農村土地清理整治工作,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工作的通知》,為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工作,全國各縣(市、區)要完成匯繳工作。也就是說,基本上年底就可以拿到宅基地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