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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練習壹次涉稅服務實務-2021稅務師考試(2-5)

綜合問題

2020年初,某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了2019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表格中填報的產品銷售收入為700萬元,扣除成本、費用、稅金後的利潤總額為-1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654.38+0.5萬元。稅務機關通知企業委托稅務代理機構進行所得稅驗證,否則稅務機關查賬。企業委托稅務代理機構進行所得稅驗證。審查中發現以下問題:

(1)企業全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為65438+萬元。計入管理費用,不作調整;

(2)財務費用包括本期籌資利息20萬元,本年利息654.38+0.00萬元,期限半年(銀行貸款年利率654.38+04%);

(3)企業營業外支出加收稅款滯納金5萬元;

(4)企業營業外支出中,對外贊助支出654.38+0.7萬元;

(5)企業領導人員子女高中學雜費5萬元,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

(6)管理費用中,2065438+2009年2月租賃機器1臺,租賃費4萬元;

(7)企業填寫申報表時,將20000元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總收入。

要求:根據以上信息,回答以下問題:

(1)計算該企業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

(2)計算企業利息費用的納稅調整額。

(3)計算企業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4)計算管理費用的納稅調整額。

(5)計算該企業2019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企業2019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參考答案及分析

(1)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①=700?5?=3.5(萬元) <扣除限額;

②=10?60%=6(萬元);

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10-3.5=6.5(萬元)。

(2)允許利息=100?14%?6/12=7(萬元);

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20-7=13(萬元)。

(3)營業外支出:

稅收滯納金不得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增加5萬元;

非廣告贊助費用不允許扣除,應增加654.38+0.7萬元;

不準扣除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應增加學雜費5萬元;

營業外支出增稅合計=5+17+5=27(萬元)。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應當計入資產價值。從使用的次月起,按折舊扣除,增加應納稅所得額4萬元。

(五)應納稅所得額: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應減少應納稅所得額2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5+6.5+13+27+4-2 = 33.5(萬元)。

(6)應納企業所得稅=33.5?25%=8.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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