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國民的經濟水平提升。農村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從之前的十多個人住壹家房到現在的壹戶有多宅的現象。政府也因此註意了這個現象,考慮到農村土地的使用,也出臺了壹系列政策。因此也走了?壹戶壹宅?的宅基地政策。那麽之前壹戶有多宅的多出來的房屋是怎樣的壹個處理呢?
考慮到土地的使用能力,宅基地面積是按照人口數量來決定的。人少的小戶面積不得高於75平,中戶不超120平,而大戶不超150平。如果妳超出這個範圍,或者妳之前有房子的使用證,那麽如果妳以後建造的房子將沒有房子的使用證。也就是說農村村戶壹戶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
言歸正傳,如果壹戶有多處宅基地該怎麽處理呢?那當然會被村集體收回的,因為我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沒有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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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國家的政策,那些壹戶人家有多出宅基地的該怎麽辦呢?不必太過於擔心,妳可以有償退出,向村委會申請得到相應的補償。如果是老房子,妳得保證它不會倒塌。那這房子還是妳的!
所以壹戶多宅的人得註意了,妳們只有房屋的使用權利,沒有變賣宅基地,也就是我們說的賣地皮的權利!國家出臺壹系列的政策也是長期的壹個策略。畢竟我們還得在這片土地上生活很久,我們得給後人留著土地!
那麽,妳是怎麽看待這樣壹個政策的呢?如果妳家裏有多宅房屋妳又得怎樣去處理呢?壹個戶主只能擁有壹本房子土地使用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