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種植蔬菜、谷物、馬鈴薯、油籽、豆類、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堅果;
2.培育新的作物品種;
3.中草藥種植;
4.樹木的栽培和種植;
5.家畜和家禽的飼養;
6.收集森林產品;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業推廣、農業機械操作與維修等農、林、牧、漁業服務項目;
8.海洋捕魚。
擴展數據: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3號發布)第六條規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檢查印發的通知》(國稅帝子[1988]15號)第十壹條規定,是指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可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的憑證包括: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
3.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4 .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
5.用於納稅的完稅憑證;
6 .道路、橋梁、閘門通行費發票;
7.客運證明。因此,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企業取得的免征增值稅政策蔬菜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
農副產品因銷售者身份不同,稅率也不同:
①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包括:“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中的種子生產、畜禽養殖)
②經營者:13%低稅率。
③加工商:17%正常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鮮肉蛋產品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的通知》;從事農產品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新鮮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分割的鮮肉,冷藏或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
免征增值稅的鮮蛋制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雞蛋、冷藏雞蛋和經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蛋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