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免征增值稅
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
四、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衍生問題:
企業所得稅是什麽?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屬於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企業所得稅采取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相結合的雙管轄權,把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確定不同納稅義務。
1.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2.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