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中國成立初期,五六十年代的農業高稅負恰恰反映了這壹點。考慮到當時中國通過壓低農產品價格來保證工業投入低成本的“剪刀差”戰略,中國的農地政策和稅收政策事實上與農業戰略取向是壹致的,即優先考慮糧食安全,犧牲小農戶的經濟利益,保證國民經濟的整體運行。在農業生產和整體經濟增長達到壹定水平後,以取消延續了幾千年的“皇糧國稅”為標誌,中國在小農和糧食作物生產方面做出了切實努力,這標誌著新時期“穩糧”和“增收”農業發展戰略的開始。相應的農業扶持和補貼政策也相繼出臺。在實踐中,它改變了對農村和農民的需求,而是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掉”的方針。多給就是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和對農民的各種補貼,為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少拿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放開就是要搞活農村經營機制,消除體制約束和政策障礙,賦予農民更多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激發農民自主創業和增收的積極性。減免農業稅符合取少取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