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必須於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和繳費手續。填報《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以及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經核定後,地方稅務機關向繳費單位開出社會保險費征收憑證。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繳費單位的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發生增減變化時,應在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時,填報發生增減變化情況,並附增減參保人員花名冊。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暫按該繳費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費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費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地方稅務機關按規定結算。
社保網上增員操作流程如下:1、首先,進入地稅局,用戶名即是單位稅務登記號,接著填上還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跳轉到下壹個頁面,2、點擊頁面上方壹欄的:社保業務--單位人員增員申報--社保增員申報,點擊進去即可,3、彈出網上社保增員申報協議,點擊下方的同意繼續,會看到:單位增員須知,點擊已閱讀,跳轉下壹個頁面,4、這時候就會跳轉到單位增員社保登記,輸入所增社保人員的姓名和證件號碼,確認無誤,點擊增員,會跳出壹個小方框,單位人員新參保登記,5、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完成後點保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