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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壹、提供以下資料:(1)患者的《農合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2)全省統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外地務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需提供務工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級以上部門證明);(3)診斷證明;(4)出院證;(5)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6)住院收費發票(如提供地方稅務監制的民營醫療單位發票,須提供其衛生主管部門確定其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文件,是復印件要加蓋出臺文件單位的公章);(7)加蓋公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出院小結)。可回戶口所在地新農合經辦機構(設在本鄉衛生院)報銷,新農合經辦機構接收後仔細審核,如資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補齊的資料內容,待完備後再交於戶口所在地新農合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在接收完備資料後如實進行錄入、審核、結算補償,並對省外就醫的實行保底補償。如本人不便回戶籍地,可將齊全的資料寄與委托人代為辦理。二、如在平橋區外建農民工定點醫院就醫,出院時直接按區級補償標準及時補償;三、在省級直補和即時結算定點醫院就醫,只需支付個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其余部分由定點醫院先行墊付。相關信息據了解,2004年,遼寧省盤錦市啟動新農合制度,解決了農民基本醫療保障問題。但多年來,新農合保障水平和報銷比例壹直偏低,到2010年只有4萬元保障額度,平均報銷比例38%左右,遠不能解決廣大農村居民因大病致貧、返貧的問題。2010年,盤錦市政府決定從2011年起改革新農合制度,引入商業保險機制,為新農合建立大病保險制度,解決農村居民大病負擔過重的問題。農村居民過去有病不敢治、治不起的後顧之憂得到解決。2012年上半年,新農合住院人數同比增長1倍多。由於大病保險減輕了新農合的資金壓力,新農合基本醫保對門診報銷額度、慢性病報銷範圍都做了調整,門診特病範圍在全省最寬,中醫藥報銷比例和傳染病患者的報銷比例也相應提高。通過嚴格的醫療行為管控,盤錦實現了人均次住院費用下降、新農合基金支出下降、患者個人負擔下降,壓縮了醫療費用水分。2011年,新農合人均次住院費用同比負增長1%,結束了連續多年同比增長30%的不正常局面。若按30%增速計算,當年可降低醫療費用6200多萬元,減少個人負擔約2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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