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縣地方稅務局設置10個派出機構,副科級建制。
(壹)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壹稅務分局(征收局)
1、工作職責:承擔地方稅收、基金(費)的征收工作;承擔納稅人申請提交的限時辦結類事項受理和當場辦結類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稅網站等納稅服務平臺和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註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
2、辦公地點: 沛縣迎賓大道11號。
其中:第壹稅務分局大屯辦稅服務廳 大屯鎮;第壹稅務分局龍固辦稅服務廳 龍固鎮;第壹稅務分局棲山辦稅服務廳 棲山鎮;第壹稅務分局敬安辦稅服務廳 敬安鎮;第壹稅務分局張莊辦稅服務廳 張莊鎮; 第壹稅務分局魏廟辦稅服務廳 魏廟鎮;第壹稅務分局二手房、“兩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辦稅服務廳 房產局大廳。
(二)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稅收風險評估分局)
1、工作職責:負責對縣局評估稽查選案委員會確定的縣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以及縣局評估稽查選案委員會指定的涉及壹般稅源管理分局的行業評估工作;負責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包括牽頭建立和維護分行業、分稅種、分行為的評估指標和模型,按戶歸集納稅人稅收風險,制定、維護稅收風險檢索規則,確定納稅人稅收風險等級,並推送給相關機構或崗位。
2、辦公地點:。沛縣迎賓大道11號
(三)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重點稅源管理分局)
1、工作職責:負責本縣範圍內重點稅源戶的管理,具體為:縣本級企業;開發區企業;金融保險證劵企業;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建築房地產企業及本縣內內規模以上企業(名單請登陸沛縣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
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重點稅源戶的宏觀、微觀分析;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2、辦公地點:。大屯煤電公司幸福路(大屯鎮)
(四)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城區)
1、工作職責:負責沛城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新沛路6號。
(五)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大屯鎮、安國鎮、朱寨鎮)
1、工作職責:負責大屯鎮、安國鎮、朱寨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大屯煤電公司幸福路(大屯鎮)
(六)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龍固鎮、楊屯鎮)
1、工作職責:龍固鎮、楊屯鎮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龍固鎮。
(七)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七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棲山鎮、鹿樓鎮)
1、工作職責:負責棲山鎮、鹿樓鎮管轄範圍內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棲山鎮
(八)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八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敬安鎮、河口鎮)
1、工作職責:負責敬安鎮、河口鎮管轄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敬安鎮。
(九)沛縣地方稅務局第九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張莊鎮、張寨鎮)
1、工作職責:負責張莊鎮、張寨鎮管轄範圍內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張莊鎮。
(十)沛縣地方稅務局第十稅務分局(壹般稅源管理分局—胡寨鎮、魏廟鎮、五段鎮)
1、工作職責:負責胡寨鎮、魏廟鎮、五段鎮管轄範圍內除應由重點稅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按計劃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與地方黨政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工作;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和諧征納關系。
2、辦公地點:沛縣魏廟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