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夥金(副市長、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工作。
淩鄭平(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分管警務保障處、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出入境管理處、警衛處、交警支隊、打私工作處,聯系邊防支隊、邊檢站、海警二支隊、高速交警支隊,掛鉤城廂分局,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1日。
陳育煌(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分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公***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指揮中心(情報中心)、信通處、對外聯絡辦公室、維穩辦,負責市委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掛鉤荔城分局,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6日。
吳建華(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特警支隊、治安支隊、戶政處,聯系興安公司、消防支隊、海關緝私分局、鐵路派出所,掛鉤秀嶼分局,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3日。
王宗雄(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主持交警支隊工作,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9日。
陳 武(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掛職):協助分管反恐辦,機要、保密、檔案、綜治平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唐輝煌(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刑事偵查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禁毒支隊、監所管理處、市第壹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市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聯系市森林公安局,掛鉤涵江分局,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5、8日。
陳 忠(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協助分管機關黨委、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聯系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市警察協會、公安文學藝術體育聯合會,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2、7日。
柳建忠(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荔城公安局長):主持荔城分局工作。
李洪忠(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局紀委、監察室工作,協助分管警務督察隊、法制處(信訪處),掛鉤仙遊縣公安局,帶班日期為每月日期尾數逢4、0日。